在离婚案件中,当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来进行判决。如果判决结果对某一方不利,那么该方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重新考虑抚养权的归属。
如果女方在离婚案件中失去了子女抚养权,她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出有力的理由和证据,去反驳原来的判决结果。如果法院认为女方的上诉理由足够充分并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原则,那么法院可能会对抚养权做出新的判决,将抚养权交还给女方。
当然,女方有没有追回抚养权也与离婚条款有关。如果离婚协议或判决文书中明确规定了子女的抚养方式、时间等规定,并且男方严格遵守了这些规定,女方想要追回抚养权的难度会比较大。
总之,女方可以在离婚后追回抚养权,但需要注意时间限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以及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与此同时,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更优良的抚养规定,以减少追回抚养权带来的法律和个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