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中,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款、公物或者虚报冒领、挪用公款、公物的行为。这是一种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打击。
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由检查机关进行查处。其主要包括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
监察机关是中国国务院派驻在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对公务员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机关。这其中包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纪委监委以及各级监察机关。它们是公款挪用的查处机关之一,负责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挪用公款行为进行调查、立案和追究责任。
审计机关是负责对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审计和监督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对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财务收支、内部管理进行审计,发现、查处挪用公款的行为,追究责任。
在查处挪用公款行为中,检查机关需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判决和处罚等。行为人若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和上诉,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侵犯国家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查处。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这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需要多方合作,加大打击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国家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