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其内容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具体事项,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文书。在离婚诉讼中,所谓的律师打的离婚协议书指的就是由律师代为起草的离婚协议书。
可以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属于民事协议,其效力取决于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合法要件。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民事协议必须符合合法、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协商和有偿的原则,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对于律师打的离婚协议书而言,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取决于双方离婚当事人是否自愿签署。如果双方签署是自愿的,并且在签署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强迫或者诱骗,离婚协议书就具备了合法性和合同效力。同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涉及法律不允许的内容,该协议就无效。
当然,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具体效力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在起草上存在问题,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可能无效。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受到了诱骗、欺骗或强迫,那么该协议同样无效。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生效与否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