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小孩的抚养权,是离婚后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根据我国家庭法,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父母双方共同,但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生活抚养权由父母中一个人负责,另一个人则负责探视、抚养费等。
在确定孩子生活抚养权的问题上,重点考虑的是孩子的身心健康、生活习惯和发展需要。因此,选择具有责任心和能力的父母来担任生活抚养人是最好的选择。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具备这些条件,也可以考虑由其他亲属或指定的监护人来承担生活抚养责任。
在确定具体抚养方案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 父母的收入和生活状况:抚养孩子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需要考虑父母的收入、工作和居住情况。
2. 孩子的年龄和生活习惯:孩子的年龄和生活习惯也是确定抚养地点和人选的重要考虑因素。
3. 孩子的意愿和偏好: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自主选择能力,也需要考虑他们的意愿和偏好。
4. 父母的矛盾和合作意愿:离婚后父母之间可能存在矛盾,所以需要考虑双方是否能够合作共同为孩子负责。
总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双方离婚后应该在维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理性协商确定最佳抚养方案。如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