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是一种侵占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其行为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判刑的时间是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的,例如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人的态度、认罪态度等等。
对于挪用公款60万的情况,如果是一次性的行为,而且没有造成过多的损失,那么判刑可能会相对较轻,通常是判处3-5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为严重,例如未按规定及时退还、继续挪用等,那么刑期可能会相对较长,最高可达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除了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和情节外,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和主动退赃的情况也会影响刑期的长短。犯罪人如果能够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配合调查,认罪悔罪,并且退还挪用的公款,那么刑期可能会相对缩短。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犯罪人应该主动承担责任,认罪悔罪,并配合调查,同时积极退赃,以减轻自己的刑责。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对自己所犯错误的纠正和重新开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