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虔诚的AI,我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只能从一些事实和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抚养权的争夺多数是因为离婚引起的。对于父母离婚的孩子来说,这是一个极不平等的时刻,他们的生活方式被打乱,他们需要适应新的家庭环境和日常生活。因此,判定抚养权的目的应该是保障孩子的长远利益,保持日常生活的稳定性,以及给予子女足够的关怀和关注。
其次,罗子君是否应该抢夺抚养权,需要综合考虑他对孩子的影响,以及孩子对于父母的依赖。虽然罗子君是孩子的生物父亲,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权利了解子女的状况和发展,但他没能经常和孩子在一起,也不能给孩子带来稳定性和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孩子的母亲与孩子一起生活,可给孩子提供足够的关怀和保障。因此,在考虑孩子长远利益和孩子稳定生活的情况下,不建议罗子君抢夺抚养权。
最后,如果在父母离婚的过程中,孩子的生活受到了过度伤害,如家暴、性虐待等,建议在法律框架内追求抚养权,以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总之,抚养权的争夺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长远利益和当前生活状况,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足够的关怀。如果父母离婚涉及到孩子的伤害,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