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解决财产、抚养子女等相关问题时进行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离婚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应该合乎法律法规。虽然离婚协议是达成和解的一种途径,但有时候其中的协议内容可能显失公平。
失公平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
1、协议内容影响婚姻财产共同财产分割后的法定权益。婚姻财产共同财产分割是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进行的,并且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如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就属于显失公平。
2、协议过于偏向一方。例如,一方独自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而另一方不承担,此类协议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夫妻是平等的关系,不能因为离婚而打破平等关系。
3、协议中不合理的限制。例如协议一方禁止另一方再婚等,该限制并不合理,因为婚姻自由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离婚后的人应当享有这个权利。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达成的前提是双方平等协商,协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协议显失公平,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解或者重新协商,以达成合理公正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