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和探视等方面的内容,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签署的。如果离婚协议能够经过法院的确认,那么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就会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会被一方当事人在签署后提出改变。如果离婚协议经过修改、补充,并双方同意并签署,那么新协议的效力与原协议相同。但是,若一方单方面提出修改协议,另一方不同意或未签署,那么这种修改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修改协议被双方签署并经过法院确认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此外,在签署原始离婚协议时,双方必须明确协议是否要求经过法院的确认。如果协议规定需要经过法院确认,那么只有法院确认之后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规定需要经过法院确认,那么离婚协议就不必经过法院确认,但这并不影响离婚协议的双方约定产生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经过法院的确认,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不经过法院的确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的修改必须得到双方同意,并经过法院确认,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认真考虑到各种情况,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