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由政府或开发商按照拆迁规定兑现安置义务,免费或以优惠形式提供给拆迁户居住的住房。此类房屋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的集体土地所有制,不属于个人的产权所有。因此,在拆迁安置房交易环节中,相关的税费以及手续费问题也不同于普通住房。
首先,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出资购建的公共物业,因此购买时并不需要支付房产税。而对于契税问题,由于拆迁安置房并不涉及产权的所有权变更,因此也不需要缴纳征收房屋契税。但需要老百姓注意,如果拆迁安置房转让、抵押等行为,将涉及到产权的所有权等变更,此时需要缴纳契税。所以,拆迁安置房缴纳的税费并不是绝对零。
其次,国家住房行业的相关规定规定,2003年及以后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均属于实名制产权。考虑到对拆迁安置房已有人口基数的数量多于未入住的房屋,往往存在二次转让、抵押等情况的必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产权所有人需要缴纳契税。
最后,对于拆迁安置房快速逐渐推广的趋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更加清楚地了解到拆迁安置房的相关政策,避免由于缴纳不当费用等问题引起的纠纷。
总之,在拆迁安置房的交易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这种类型的房屋有其特殊的规定和政策,需要老百姓认真了解、按规定办理,以免因不当的费用问题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