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主要用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合理的协议,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等事项的约定。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首先要确定离婚事由,其次要确定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最后要签署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
女方离婚协议书是否去某个地方并没有具体的规定,通常是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选定一个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由专业人员协助起草并公证离婚协议书。若双方自行起草协议书,则应尽量规范明确,并由公证、律师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协助和证明,以确保合法、有效。
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公正、合理的分配,协议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说,对于财产分配,一般是根据双方贡献、财产来源和协议内容等因素进行分配。而对于子女抚养,应当考虑到双方经济能力和子女实际需求等情况,协商确定具体的抚养方式、费用标准等内容。
总之,离婚协议书上所述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公正、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约定,对于涉及到财产和子女等方面的约定,需要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后达成一致,以达到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和公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