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拥有的住房用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保障和生活必需品。它的取得途径有两种,一种是依法依规由农村集体组织给予或出租;另一种是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
对于农村宅基地能否买卖这个问题,目前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中国宪法》规定“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并规定“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再分配应当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目的”。因此,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不能被个人买卖。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个人在拥有宅基地时只能使用,而不能转让或出售给他人。
此外,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买卖可能影响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在农村保障性安居工作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村委会会依据财务情况,给予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农民离开了原住房,必须要求村委会收回他的宅基地,这个是依靠政权的权力之一实行的。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并不能被个人买卖,只能使用,这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权益,确保农村居民的基本安居条件。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保护集体土地资源的使用和法定地位,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