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赔偿费是指离婚时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金。通常情况下,离婚赔偿费的数额是根据双方离婚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的。如双方婚姻关系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期间对方在家庭生活、子女养育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等。
因此,协议离婚女方申请赔偿的具体数额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而言,如果双方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的过错,并因此导致了另一方的损失或受到了某种形式的损害,则该方可以向对方申请离婚赔偿。
比如,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丈夫存在家庭暴力问题,导致妻子身心遭受了严重的伤害,婚姻也因此破裂,那么在协议离婚时,妻子可以向丈夫要求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照顾子女、维护家庭的付出非常大,而另一方却放任自流,也可作为女方申请离婚赔偿的理由之一。
总的来说,女方申请离婚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双方在婚姻中扮演的角色、婚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等方面因素,因此不能有固定的标准。但是,协议离婚女方申请赔偿的数额最低不应低于当地法院规定的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