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并经协商一致达成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手续比较简单,只需双方签字确认,即可完成离婚手续。但是,在协议离婚中,是否必须回户籍地进行离婚呢?
从法律上来讲,协议离婚必须回户籍地进行离婚。《婚姻法》规定:“离婚及其财产关系的处理,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必须到当事人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
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构是民政部门的行政机关,负责办理婚姻登记、离婚登记、重婚登记等事宜。只有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才能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回到户籍地进行离婚登记,可以委托代理人在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
2.当事人自己无法回户籍地进行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代理人到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
3.代理人必须持有双方的授权委托书;
4.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总之,协议离婚必须回户籍地进行离婚登记,这样才能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己无法回户籍地进行登记,可以委托代理人到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前提是双方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并且代理人必须持有双方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