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为了保证有效性,最好在协议书上注明明确的双方意愿和条款,并在双方签字或盖章。以下是一份可能的离婚协议书示范(仅供参考):
离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商议,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
双方因家庭变故和感情不和,经协商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提出离婚申请。离婚协议生效后,双方恢复自由婚姻状况。
二、子女抚养问题
(1)子女抚养权
双方就共同抚养子女达成协议,由(其中一方/共同)行使子女抚养权,另一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2)子女抚养费
甲方须支付乙方每月(具体数额)元人民币作为子女抚养费,至子女成年或其他约定时间结束。
三、财产分割问题
(1)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经协商划分如下:
① (具体财产、价值)归甲方所有。
② (具体财产、价值)归乙方所有。
(2)婚前财产
各自保留各自的婚前财产。
(3)债务分担
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及因婚姻关系产生的债务。
四、其他约定事项
(1)离婚后不得干涉对方婚姻自由。
(2)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再行法律诉讼或其他方式争议解决。
五、协议履行
1、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各自认真履行。如有违反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永久。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