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当是书面形式的,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并具有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可以通过电脑打印、手写、打字等方式实现。
然而,为了保证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建议离婚双方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应该遵循以下的原则:
第一,离婚协议书应当清晰地表述双方离婚后的权利义务,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确保双方理解协议内容,以免产生争议。
第二,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约定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和具体实施方式,例如日期、签字、公证等。
第三,离婚协议书应当在双方公正和自愿的原则下签订,没有任何强制与虚假的情况。
第四,离婚协议书应当注明可撤销情形,如因指定的财产未能顺利进行变动等。
因此,虽然离婚协议书手写的形式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为了避免因书写不清晰或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法律效力不确切的情况,建议离婚双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电脑打印或者其他能确保协议得到公正最终解决的方式制定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