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国家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建设住房或居所的用地。因此,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和使用权都是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问题,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申请人在农村已经有宅基地,但在城市工作的时候买了房产之后带着家庭搬到城市居住,后来又想迁回农村,这种情况下就没有继承权的问题,因为本人仍然拥有原先的宅基地,只是在改变了居住地而已。此时要迁回农村,需要先找到所在的乡镇政府进行申请,并进行调查核实,待审核通过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如果农村宅基地实际使用人在其生前没有将宅基地留给家人继承,那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其继承人可以对该宅基地行使继承权。不过,在此之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确定宅基地的实际使用者、面积以及性质等信息。这些信息可能需要到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宅基地的使用情况。
二是了解当地的宅基地管理政策。有些地方针对宅基地的管理很严格,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行使继承权。
三是继承人应该了解所在乡镇政府的一些规定,尤其是关于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的要求,以免行使继承权的时候有所阻碍。
综上,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涉及到是否有权力行使继承权等问题,建议先咨询专业人员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