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子公司是一种经济实体,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经营管理权利,可以独立从事商业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子公司的管理者将公司的资金用于个人支出,没有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这就构成了挪用公司资金,是一种不法行为。
在法律上,挪用公款是指以公家的名义获得的财产,被具有管理权力的人员,挪用到了不属于其管理范围的领域,用于个人非法占有或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而子公司的资金属于非公款,但是作为公司的财产,也具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和约束。因此,如果子公司的法人或管理者将公司的资金挪用用于个人支出,也应该被视为挪用公款。
挪用公司资金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同时还涉及到股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权益。因此,一旦发现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同时,也需要通过加强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治理,保护公司资金的安全并预防文化腐败,从而实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