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法人挪用公款罪存在,但它是属于刑法中的“间接责任”罪型,也就是说,法人是通过其员工或代表人员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因而发生了间接责任。在实践中,如果法人公司的员工或代表人员在企业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贪腐问题,比如挪用公款,那么该公司就可能会被判定为挪用公款罪中的“法人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财产,公司授权的人员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和签署合约的。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人员的行为将成为公司行为的一部分,但公司员工或代表人员的个人犯罪行为应由其个人承担责任。因此,对于公司的挪用公款行为,需要在确定公司与工作人员代表人员之间的关系后,再来判定责任和法律责任。
总之,如果有公司员工或代表人员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那么该公司对于员工或代表人员的犯罪行为承担间接责任并会被追究责任。但公司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有效的道德规范和风险管理制度,如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来避免或减少员工或代表人员的挪用公款行为,从而降低公司自身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