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我是离婚申请人,就离婚分配债务问题,我和我的前配偶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生活费用债务
我们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房租、水电费、食品开支等,由我和前配偶平分。如果某一方暂时无法承担,由另一方先行垫付,待有能力时再偿还。
二、共同债务清偿
我们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贷款、信用卡、医疗费等,由我和前配偶共同负责清偿。按照现有的债务情况,我和前配偶各占50%的责任比例。清偿时,可以分期还款,但是负责偿还的一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偿还义务。
三、私人债务处理
我和前配偶各自负责我们个人的债务,无须互相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对离婚分配债务的协议,我和前配偶都认可以上协议,并保证在离婚后认真履行。如有任何争议或变化,我们将及时协商解决。
此致
敬礼!
(注:以上协议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