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到场是指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没有到庭,而这种情况下对于抚养权的判定,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如果被告人缺席是其自身主观原因造成的,如放任不管、失踪等,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将抚养权判给原告方,并对被告方作出罚款或判决其承担相关责任的决定。其次,如果被告人缺席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如生病、被拘留等,法院应当根据被告人的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是否将抚养权判给原告方或者延期审理。最后,如果被告人缺席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回避或申请复议,法院就应该依照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总之,无论被告人是否到庭,法院都必须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审判,并依法最终做出合适的判决,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被告不到场的情况,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从而规范了人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