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中是否需要写两个人名字,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一户人家,只有一个家庭户主,那么只需要写一个人名即可。在这种情况下,仅需写清楚该户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与该户主实际关系紧密的丈夫或妻子的信息即可。
如果是多人共同所有的房屋,那么需要写多个人名。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的共同所有情况以及每个人占有比例都需要非常详细地写明。这可以防止大家之间产生任何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如果拆迁涉及到的是一户人家中的小业主,需要额外关注该户小业主与该户主的关系。小业主需要在拆迁协议中被特别关注,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该业主所需得到的补偿和另外一个家庭户主所得到的补偿金额等相关信息。
无论拆迁涉及到哪种情况,最后修改后的拆迁协议都要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才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