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决定离婚时,通常会通过协议的方式规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项。然而,有些协议并不是在法律上被认可的,下面就来看看哪些离婚协议不管用。
1.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其效力将无法得到确认。比如,在中国,离婚协议必须符合《婚姻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协议中的条款如果违反这些法律规定,将无法得到认可。
2.协议缺乏公正性。离婚协议需公平、公正、合理,如果协议中明显偏袒某一方,或者有利于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那么这个协议就缺乏公正性,其效力将受到质疑。
3.被迫签订的协议。如果离婚协议是在一方或双方感情破裂的高压状态下签订的,或者是在对方威胁、胁迫或强迫的情况下达成的,那么这个协议就无效。因为法律要求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否则其效力将受到质疑。
4.过度宽松或严苛的协议。离婚协议必须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子女的利益,如果协议中的条款过度宽松或者严苛,将会影响其效力,因为这样的协议常常体现不了协商的精神。
总之,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原则和自愿原则,否则协议可能被认为是不合法的,其效力也将受到质疑。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前,双方需要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证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