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伤感的事情,同时也是一项需要正式程序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旦达成离婚协议,必须前往民政局进行登记手续。为了准确、顺利地完成登记程序,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要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身份证及复印件:离婚双方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夫妻双方须出示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4.户口簿及复印件:如有户口簿,必须提供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5.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书:如夫妻双方存在财产分割等协议,必须提供该协议书并加盖鲜章。
6.结婚照片:提供夫妻结婚时的照片(2寸或1寸照片均可)。
7.其他有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要提供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的材料,但具体要携带哪些材料,还是要根据当地民政局的规定而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离婚后双方还需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否则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离婚协议达成之前,双方要认真考虑,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