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文件,用于规范拆迁房屋的安置、赔偿等相关事宜。在签署拆迁安置协议时,需要加盖章以表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应该用什么章来盖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印章是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私人章等各种不同类型的章。对于拆迁安置协议,应该使用的是公章或法人章。公章是一种合法性强的印章,通常由政府机关或公共机构使用,而法人章是指企事业单位的盖章。
在拆迁安置协议签署过程中,通常由签订方出具协议草案,并由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协商、修改等,最终确定双方均认可的协议内容后,则在拆迁安置协议上由签订方及拆迁管理部门盖章。其中,签订方应该盖上法人章,而拆迁管理部门则应该盖上公章,以表明拆迁管理部门是正规的政府机关。
不过,要注意的是在不同地区,由于章法规定各异,有时也会使用其他类型的章,例如协会章、团体章等。
总之,在签署拆迁安置协议时,必须要用公章或法人章盖章,这样才能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如有需要,可以咨询拆迁管理部门,了解当地章法规定,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