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先签字的坏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剥夺权益:拆迁安置先签字可能导致被拆迁户失去某些权益,比如房屋面积、位置、房屋评估等等。如果先签字,被拆迁户在否认协议内容时,很难有实际的证据,这样的话就会导致他们少得到一些应该得到的东西。
2. 搬迁难度增加:在签字后,在搬迁的过程中,被拆迁户可能会发现一些意外的状况,导致他们不得不和对方重新协调,进一步加大了搬迁的难度。
3. 确认拆迁理由:拆迁安置协议涉及到拆迁原因,如果先签字,被拆迁户会面临无法确认拆迁理由的问题。这样,当他们在后期想要维权时,是非常困难的。
4. 无法保证权益:如果之前签字了,被拆迁户在协议中的权益已经被确定了。这意味着在后期,即使出现被忽视的问题,他们也无法获得足够的保护。这样的话,被拆迁户会感到自己处在一个极其被动的位置,因为他们的所有权益都已经在先被剥夺了。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和签字的时间先后是有关联的。因此,被拆迁户需要对自己的权益进行保卫,不能轻易地在拆迁过程中做出决定。必须要谨慎地考虑所有的问题,并确保拆迁安置协议符合自身权益的合法要求。只有坚持自己的权益,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