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双方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具有协议和约束双方的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书并不需要强制进行公证。
尽管如此,建议离婚双方可以考虑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公证是由公证处或公证员出具的一种官方书面证明,其证明效力在法律上具有高度权威性和可信性。因此,对于涉及重要权益的离婚协议,公证可以有效地增强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此外,如果离婚双方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公证更为必要。公证可以有效地避免双方在后续的生活中因为对离婚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出现纠纷和争议。一旦出现纠纷和争议,公证书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在法律上得到承认和使用。
总之,虽然离婚协议书不强制要求进行公证,但建议离婚双方考虑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尤其是涉及到重要权益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