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离婚
1.1 双方因婚姻矛盾不可调和,自愿离婚,其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2甲方不要求撤销共同财产。
二、子女抚养
2.1 子女抚养和教育方面,由乙方独立承担,乙方负责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甲方同意并承担赡养费的义务,每个月支付500元的赡养费。
三、财产分割
3.1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经双方协商一致,各自保留一部分(详见附件一)。
3.2 双方各自保留的财产,由该方承担该财产的债务之责任。
3.3 本协议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经把所分割的财产归属进行清晰,合法的登记。
四、离婚登记及裁决
4.1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由乙方处理。
4.2离婚裁决:若婚姻登记机关要求乙方提出解除夫妻关系的诉讼,经乙方律师与甲方律师进行协商,最终依据本协议内容,由法院判决。
五、协议生效
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各自遵守、执行。如有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财产分割清单
甲方所保留财产:
1. (详细说明)
乙方所保留财产:
1. (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