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法规定了夫妻拥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了育儿的责任。如果夫妻离婚后无法协商好子女的抚养问题,那么法院会进行评估并做出裁决。
其次,法院在评估孩子抚养权时,会以孩子的福利为优先考虑因素。如果婆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意愿,那么法院肯定不会把孩子交给他们抚养。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一个简单的权利问题,而是关乎到孩子的成长和幸福的问题。父母、外公外婆等家庭成员都应该以孩子的福利为出发点,合理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如果无法协商好,那么可以求助于法律途径,但始终要保持平和理性,不以个人情感为主导,更不能以孩子的利益为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