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由法院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给予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在未成年子女身上的管教、教育、生活、医疗等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因此,抚养权落在女方手中并不等同于女方就是抚养者,也不意味着男方就没有任何责任与权利。
首先,女方获得抚养权并不是自然而然的结果,而是在法律的程序下作出的决定,女方需要申请抚养权,并展示足够的理由和证据,以证明她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而法院才会作出裁决。因此,女方获得抚养权仅仅是对她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的一个肯定,并不是给予她一切权力和责任的自由裁量权。即使女方获得了抚养权,她也需要遵守抚养孩子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尊重男方的权利,不能滥用抚养权。
其次,在抚养权的分配上,男方虽然失去了抚养权,但他仍然有监护权和探望权。监护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人身安全负有特殊的、必须亲自履行的义务和权力,而探望权则表明他仍然有权与孩子见面交流。因此,即使女方获得了抚养权,男方依然有权监督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健康,可以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也有权与孩子保持联系,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这样的安排,可以给孩子更好、更全面的照顾,有助于孩子的全面发展,减轻女方的压力和责任。
最后,女方获得抚养权,并不是将孩子单方面移交给女方抚养。相反,男方需要义不容辞地履行其对孩子的扶养、抚养义务。在实际操作中,男方应当积极地参与孩子的生活,关心孩子的情感、健康和学习等方面的问题,为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在孩子的教育和成长方面,男方和女方都应根据孩子的需要,共同协商制定方案,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努力。
综上所述,抚养权归女方并不等同于女方就是抚养者,女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男方的权利和责任不会因此消失。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双方应该共同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和成长,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努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