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人,首先我要对原告方提出的诉讼主张表示非常遗憾,同时我们也对此提出异议。在此,我代表被告方提出的答辩状如下:
首先,我们认为原告方对维护抚养权提出的主张并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被告方对孩子的抚养负责任,一直以来尽到了自己的义务。而原告方却未能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尽到自己的责任,这导致了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不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方并不具备维护抚养权的资格。
其次,我们认为原告方未能在诉讼中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具备维护抚养权的条件。事实上,据被告方提供的证据资料显示,原告方在孩子的抚养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并未能保证孩子的健康和成长,这更加证明了原告方对于这一权利的不适当行使。
最后,我们强调被告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推卸的。被告方愿意继续承担抚养责任,并且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呼吁法官做出公正的判断,维护被告方在孩子抚养事宜上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