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是离婚的一项重要事项。如何公正合理地进行房产分割,需要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达成共识,并经过公证部门进行公证。然而,仅仅有了离婚协议和公证书并不足以确保房产过户的顺利进行,还需要将相关证件和材料交给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管局作为房产登记部门,主要负责房产登记和过户等事务。过户需要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如果房产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需要提供离婚协议和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抵押贷款证明及还款情况证明,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这些材料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房产的抵押情况及还款情况等情况,并为过户提供有关资料。
在提交这些材料和证明过程中,房管局并不需要直接查看离婚协议。然而,如果在房产分割中存在分歧或争议,房管局有权调查相关情况,并要求提交离婚协议等证明材料,以确定夫妻双方的权益。因此,离婚协议的制定和公证是离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能够保障夫妻双方权益,在房产分割中发挥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