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开展城市建设、城市改造等工作,强制拆迁居民房屋后给予的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及安置房的解决方式,通常政府会为拆迁的居民提供一定的安置房。但是,是否可以将拆迁安置房自建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是用于解决拆迁居民住房问题的,是由政府按照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和配套。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购买拆迁安置房的居民而言,他们已经拥有了使用这些房屋的权利,但是不能在这些房屋上随意建造,因为这会侵害政府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考虑到在拆迁安置房建立外墙、窗户以及其他固定物品等等,实际上需要拆迁安置房的使用者与房屋所有者商议,并通过相关部门核准。如果未经政府批准,自建行为很有可能会对周围的房屋造成影响,不仅会影响到居民的住房权益,也会给整个社区带来不良影响。
最后,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承担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为拆迁居民提供的一种安置方式,政策出发点是为了着眼于民生,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政策的本质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作为普通居民,我们应该依法依规购买、使用这些房屋,秉持着一种诚信、公正、公平的态度去妥善利用这些资源。
因此,虽然拆迁安置房已经得到政府的补偿和安排,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对这些房屋无限制地自主进行装修或重新建设。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使用者而言,应该在根据政府的政策、规定进行自身行为,维护公共资源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