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我们作为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婚姻关系的解除
我们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不再作为夫妻关系相互陪伴和扶持。
二、子女抚养
(1)我们没有共同的子女,因此不需要安排子女抚养问题。
(2)若双方以后共同生育子女,则依据最佳利益原则,我们会按照实际情况协商解决抚养、抚育、教育及卫生等问题。
三、财产分割
(1)我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为婚姻共有财产,分配如下:
①房屋财产:我们所拥有的房屋财产,按照现有权属比例划分,谁名下产权归谁所有。
② 房屋装修及家具家电:现有房屋的家具家电以及装修费用均由各自承担,无需分割。
③ 活期存款及投资资产:我们各自拥有的活期存款及投资资产均由各自承担,无需分割。
(2) 我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如债务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责任声明
我们双方承认,自愿达成本协议,没有任何形式的强迫、欺诈或者其他不公平情况的存在。双方均认真阅读、理解本协议内容,无异议。
五、适用法律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民法、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规定制定和处理。
六、附加说明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调整,需双方协商、签署协议并报相关司法机关备案。
最后,我们再次强调,我们双方自愿达成此协议并自愿离婚,愿默默退出彼此的生活,各自寻找属于自己的归宿。
致此,我们请求法院审核并批准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