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判断标准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依据。如果双方离婚后不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后孩子的利益是最重要的,父母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必须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不能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孩子的利益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生活照顾,包括生活、学习等方面的照顾;二是心理健康,即孩子能够在家庭和谐、稳定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因此,决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除了父母自身的条件外,也考虑了孩子的实际需要。
其次,法律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即两个父母都有权参与孩子的教育、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决策。但是,如果两个父母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加以解决。其中,解决的方式主要包括:1、协议抚养,双方父母自行达成协议并向法院申请;2、诉讼抚养,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条件、父母的过错等因素来做出判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父母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孩子和父母的感情关系和亲属关系、孩子的实际居住地、孩子的学校和社交环境等因素。
总之,在离婚后,双方父母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合理的方式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成长环境。同时,家庭和谐也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离婚后的父母要加强沟通,减少争吵,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