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诉讼中涉及子女抚养权的请求,必须在诉讼提起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六个月不再受理;如果一方当事人离开中国,六个月的期限暂停计算,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六个月的期限是指从离婚诉讼开始算起,如果离婚诉讼结束后双方在抚养权上仍有争议,那么就要进入另外的程序。具体来说,如果父母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未能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可以启动家庭调解机制,如果还无法解决,法院可以安排专家对孩子进行心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抚养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决定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争夺孩子抚养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配合法院调解,并尊重法院做出的抚养决定。最重要的是,无论离婚后有多少纷争,都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忽略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