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债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事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当在双方互相谅解、公平合理、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对离婚双方的利益都有所保障,并且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双方应当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所负债务的承担情况、债权债务的转移方式及财产的分割方式。
二、子女抚养及赡养费的支付。双方应当约定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赡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
三、探望子女的方式和时间。离婚协议应当约定探望子女的时间、方式和地点,并且规定需要遵守的规定。
四、保密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在签订协议时约定保密协议,不能向外界披露离婚协议的内容。
五、其他约定。如离婚后夫妻姓名的保留、赡养老人的责任、房屋、车辆等财产的归属等。
离婚协议应当由律师或公证机构起草或审查,并且在离婚双方口头确认无误后签订,双方应当自愿签署。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文件,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约束力。离婚双方应当在签订协议前仔细阅读、理解协议的内容,做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