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家庭用于居住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土地,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依法享有的不动产产权。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性质是永久产权。
首先,农村宅基地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设置的,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土地,其产权是有法律保护的。国家关于农民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农村居民有关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继承权等权利。这些权利是属于土地产权中权属的范畴,一旦农民获得宅基地,就同时获得了该宅基地的所有权。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性质是永久产权。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农村居民家庭取得的宅基地性质为永久私有产权,而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转让和继承的权利,这也就意味着其产权是永久性的,不会因时间的流逝或其他因素的变化而消失或减少。因此,农民取得宅基地后,可以进行建房和翻盖等操作,也可以依法进行宅基地的转让或继承等操作,而不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
最后,农村宅基地的永久产权不等同于私有土地产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自然村社会集体所有,而使用权归居民家庭所有。这也是对农民农村宅基地产权的一种特殊的规定。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性质是永久产权,具备永久私有产权的特征。这为农民居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的生产力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