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或家庭依法享有的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下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城乡建设用地上的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的房屋性质,即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属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用户所有,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建造或者委托开发商建造。用户可以出租、出售、继承、赠与等合法方式处置房屋,但不得擅自转让宅基地。
其次,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建造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取得相应的建设许可证才能开始建设。建筑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等,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并合格才能入住。
另外,由于建设农村宅基地的居住用地是依托于集体土地,因此房屋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个人和家庭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相关权益与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期限以及变更、续期等事宜,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进行处理。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房屋性质是用户所有、合法使用、合规建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属于用户,土地使用权期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