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和我配偶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1、我方共计持有现金成分xxxx元,将全部分给我方。
2、我方多年来劳动所得购置的房产一处,为共同财产,按照我方与配偶各自出资情况(我方出资xxxx元,配偶出资xxxx元),我方可划拨其中xx平米产权,用于抵押贷款。
3、我方多年来劳动所得购置的车辆一辆,为共同财产,我方可将车辆交由配偶出资购得。
二、子女抚养
1、双方子女由我方全权抚养,但配偶在离婚后适当时间内可探望子女,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2、我方将为子女的费用、生活和教育负责。
三、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完全理解,本协议将取代原来的任何约定,双方各自承担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得有异议。
特此声明,协议内容真实,自愿达成,无强迫、欺骗或其他不当手段,双方均认为此协议对双方均合理,公正,无需追究其它任何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