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增值税是指在拆迁的过程中,政府可以为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提供一定的安置补偿,其中包括一定的钱款以及一套新房屋,如果这套新房屋的价值高于原房屋,其中的差额就会涉及到增值税的问题。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为:增值税税率为5.6%,计税基数为新房屋的成本价值。具体而言,计税基数包括土地出让金、建筑物建造成本、费用及利润等各项费用,其中土地出让金是个比较大的项,比如在北京市,土地出让金占总成本的比例往往达到60%以上。
除了拆迁安置房增值税计算方式之外,公务员的拆迁补偿中还有一项申报手续:这套新房屋必须在3个月内进行变更登记,将所有权从旧房屋上转移到新房屋上。再者,为了避免涉及到自己的土地财产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拆迁补偿中的房产权受让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总之,在国家强制拆迁的背景下,政府为被拆迁户提供的安置补偿是一个重要环节,这其中涉及到的增值税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居民进行一定的申报和计算,关注国家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法规,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