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其管理的公共财物的行为。
如果该工作人员的家属也涉嫌挪用公款,那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罪。一般来说,如果家属是知情人并参与到挪用公款的行为中来,那么应该以共同犯罪的方式追究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刑罚。如果家属并不知情并没有参与到挪用公款的行为中来,那么应该视情节轻重而决定是否处罚。
对于家属的定罪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事实和证据来定罪,不能凭空指控或者滥用职权;二是罪刑相当的原则,要根据罪行的轻重来适用刑罚,不能轻易逾越法定刑或者滥用刑权;三是全面公正的原则,要全面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和情况,确保司法公正,不偏不倚。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家属的定罪应该以一定的证据为依据,不应该凭空指控或者滥用职权。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尊重法律,保障法律权利,同时也要尊重被告人的基本人权,防止错判冤假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