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认和生效。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商,其目的是解决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和抚养问题,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而离婚协议能不能附带条件呢?
在我国法律中,离婚协议可以含有一些附加条件,但是这些条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具体来说,附加的条件必须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协议中的条件与法律规定相违背,这些条件将无效,不能成为协议的合法内容。
例如,如果协议的条件是夫妻离婚后一方必须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利,这种条件显然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因此该条件无效;如果协议的条件是夫妻双方约定在婚姻状况以外的关系中实施其他不道德行为,那么这种协议显然违反了公序良俗,也是无效的。
总之,离婚协议能够附加条件,但是这些条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损害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否则,这些附加条件将无效,不能成为离婚协议的合法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