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员的协助下,达成协议后签署的书面文件。以下是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示范:
离婚协议书
甲方:(丈夫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妻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经(人民调解员的姓名)调解,甲、乙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离婚
1、甲、乙双方自愿离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起生效。
2、甲、乙双方放弃起诉离婚,撤回已经提起的离婚诉讼,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第二条:子女抚养
1、子女的抚养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要求行使任何抚养权利。
2、甲方的父母不要求抚养子女。
3、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金额)元给乙方,共(期限)期。
4、甲方不论何时都保证前往子女所在地看望子女。
第三条:夫妻财产分割
1、甲、乙双方自愿解散夫妻共有财产,约定各自分割财产。
2、甲方自愿放弃婚姻期间取得的名下财产,不再向乙方索取。
3、甲、乙双方均同意对财产分割达成协商,自愿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各自权益比例(如有)及具体分配方案。财产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自觉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安宁。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生效,双方不得撤回、变更协议,如有违反,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本协议内部条款、约定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在法律上的适用。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人民调解员:签字、日期
以上仅作示范,具体协议书内容需根据离婚双方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建议在签署协议书前咨询专业律师以及人民调解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