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客户是指在城市拆迁改造过程中需要被迫搬迁的被征收人群体,他们有权得到相应的补偿。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对于被征收的房屋,征收部门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业主,并与业主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征收部门必须依据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对被征收人进行公正合理的补偿,包括货币补偿、房屋安置和其他惠民政策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不得低于人民币当地居民家庭建筑面积的3倍。
其次,被征收人还有收到公共利益补偿的权利,这包括补偿金、安置房屋、公租房、小产权房等形式,以及其他惠民政策。比如,对于无法得到安置住房的被征收人,如果他们在征收前已经买入商品房或通过租房方式安置,他们也可以收到补偿金。
最近几年,随着相关部门对拆迁安置政策、标准的不断完善,征收、补偿、安置等各步骤也愈加规范、公正。总体来说,对于拆迁安置客户的补偿保障不断提高,那么在搬迁过程中需要受到公正合理的对待和保护,权益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