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两人在达成协议后签署的书面协议,其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和赡养等方面。在离婚协议中,生活费通常是被作为赡养费的一部分来处理的,用于支持离婚后需要生活费支出的一方。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能会协商不将生活费作为分配给需要支持的一方的部分。
那么,离婚协议不包括生活费是否合法呢?其实,这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来说,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了离婚后需要承担生活费的人,另一方同意不提供生活费的话,这样的协议可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这意味着有一方离婚后只能靠自己生活而无法维持基本的生计,那么这种协议就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不合法。
此外,如果这样的协议会损害子女的权益,比如需要离婚的一方是子女的主要抚养者,没有生活费的支持可能会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和困难,那么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强调过,离婚协议中需要为子女的抚养维护和法定生活费做出明确的约定,并保障子女的利益不受损害。
因此,尽管离婚协议中是否包括生活费取决于具体情况,但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那些离婚后需要承担生活费但达成协议后未成功,导致生计无法得到保障的一方,法院会保障他们的利益,并强制另一方提供生活费,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