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产、债、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对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效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的达成不但意味着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得以了解决,更意味着离婚协议的内容可作为离婚判决及诉讼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重要证据。
二、约束力
离婚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双方的约束力,离婚协议一经签订,双方都应坚守议定的条件,并依照离婚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遇协议中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减轻法院负担
离婚协议能够达成的总体目的就是减少当事人的纷争,以及减轻法院的负担。在司法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行达成了协议,就可以将协议内容提交给法院审查,以加快解决离婚案件。
离婚协议确实具有法律效力,它能在解决当事人间纷争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效率,减轻法院的负担,并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益。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积极摸索沟通,理性对待,自愿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