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抚养权是个复杂的问题,既牵扯到法律问题,又涉及到家庭关系的纠纷。若父母离婚, 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无法协商,劝合不劝分,法院进行判决。
首先,要尊重小孩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备了足够的判断力,可以尊重他的想法。但是,小孩的意愿并不是唯一评定标准,只是需要考虑的一部分因素。此外,希望小孩参与抚养权的决定过程必须保证小孩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要根据孩子的利益和需要出发。孩子在幼年时期对亲情和家庭的依赖很强,如果强行远离一方会给孩子带来伤害。所以,在判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要优先考虑孩子的生活情况,社交环境,学习状况等,可以帮助法官评定孩子所归属的监护人。
第三,在决定孩子归属的监护人的时候,要优先考虑孩子的亲属监护人。孩子与父母的亲情是非常深刻的,只有在父母的生存、健康以及教育质量等各方面因素均视同,才具备对其它亲人进行监护的必要性。
最后,如何维持亲子关系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父母离婚以后,如果一个亲父母参与不了孩子的抚养或者监护,另一个亲父母应在保障孩子重要利益和人格发展的前提下,充分保持孩子与另一方亲父母的交往,维持亲子关系。家庭应该尽可能的稳定,杜绝暴力,养成良好的家庭教育。这是对孩子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