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政府与房屋拆除对象签订的协议,用于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与补偿事宜。拆迁协议的正本应由政府及签署双方各保留一份,并应该存档备查。通常,拆迁协议的存档地点应该是由当地政府确定的。
在我国,拆迁协议一般会存在两个地方:政府档案馆和保管人家中。政府档案馆是所有拆迁协议的重要存储地点。政府部门会收集所有与拆迁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拆迁计划书、审批意见和拆迁协议等等。因此,政府档案馆是拆迁协议的重要存档地点之一。
此外,拆迁协议的每一方也有责任保留自己所签署的协议原件。对于房屋拆除对象而言,此类协议通常寄存于家中或关键文件夹内。保管人要负责确保拆迁协议不受破损、丢失或损毁的影响。
总之,拆迁协议的保存应该由政府档案馆和签署双方各自负责。政府要及时归档,保管人要加强防护措施,以确保拆迁协议不受任何影响。这样,即使长时间过去了,相关人员和权益受损者也能通过检索和查阅相关协议,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