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针对房屋征收与拆除、迁移、补偿等事项而签订的文件,其内容涉及项目尺度、土地性质、征收安置方案、房屋拆迁与迁移、补偿标准和方式等多项要素,不但涉及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也触及了开发商的投资利益。因此,拆迁协议的保存期限应当得到重视。那么,拆迁协议保存多少年呢?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协议的保存期限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其它重要批准文件的保存期限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土地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等重要批准文件的保存期限为30年。也就是说,当一座楼房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30年后到达保存期限时,相关方应当进行规划审查和地勘评估等复审程序,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审批。
二、拆迁补偿协议的保存期限
拆迁补偿协议的保存期限根据不同的法规有所不同。例如,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财产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而简单债权诉讼则为三年。另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约定到期不能成立的,超过10年期间不提出,视为该条约定无效。同时,《拆迁补偿补充协议》等文件以合同形式定义,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综上,拆迁协议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具体规定为准。在实践中,由于不同地方的规章制度、历史背景、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导致拆迁协议的保存期限也存在多样化的可能。因此,建议业主或拆迁安置户要注意保存好拆迁协议及其它关键文件,以免在日后发生争议时,留下遗憾和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