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望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书面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协议离婚中,双方必须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以确保离婚后双方得到公正合理的分配。具体内容如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
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分配结果如下:
(1)共同财产包括: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
(2)离婚后房产:甲方获得房产的所有权,乙方不再享有房产权益;
(3)离婚后汽车:甲方获得汽车所有权,乙方不再享有汽车权益;
(4)离婚后存款:共同财产应被以等额的方式分配给甲乙双方;
(5)离婚后股票:股票及未来收益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给甲乙双方。
二、子女抚养及探望
双方同意如下:
(1)共同监护人:甲方、乙方均为子女共同监护人;
(2)子女居住:由甲方独自承担子女生活费,子女居住在甲方家中,乙方可以在周末或节假日时探望子女;
(3)节假日分配:甲方与乙方分别分担节假日照顾子女的责任;
(4)子女抚养权与监护权调整: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修改协议。
三、其他事项
(1)对于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债务,甲乙双方应当共同承担;
(2)离婚产生的各种表格及证件由双方协商处理;
(3)案件审结后,离婚后如何合理分配现有财产,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4)如双方产生其他争议,应当及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必要慎重,需妥善协商,避免出现过度占有财产或不公平分配等问题,以避免引起后患。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探望、其他事项等问题,建议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认真考虑各自理解,互相尊重,达成更为准确和公平的分配方式。